【頒布單位】: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
【發 文 號】:安委〔2022〕2號
【頒布日期】:2022年2月12日
【實施日期】:
【標 題】:《“十四五”國家消防工作規劃》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
《“十四五”國家消防工作規劃》的通知
安委〔2022〕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務院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有關中央企業:
《“十四五”國家消防工作規劃》已經國務院領導同志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
2022年2月12日
“十四五”國家消防工作規劃
為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應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十四五”國家應急體系規劃》等政策文件,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環境
(一)取得的新進展。
“十三五”時期,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應急管理、消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全面加強和改革消防工作,大力提升火災防控和綜合應急救援能力,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出了重要貢獻。
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風險成效顯著。深化消防執法改革全面推進,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深入實施,消防安全治理不斷創新,消防安全責任有效落實,全社會消防安全環境明顯改善,多元共治格局逐步構建,火災形勢持續平穩向好。“十三五”時期,火災起數、亡人數、傷人數較“十二五”時期分別下降3.7%、12.2%、18.7%,重特大火災起數、亡人數分別下降45.8%、62.7%,未發生特別重大火災事故。
應急救援主力軍和國家隊作用凸顯。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順利改革轉制,組建中國救援隊和一批地震、山岳、水域等專業救援隊,練兵比武培訓深入開展,積極投身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斗爭,綜合應急救援能力顯著提升。“十三五”時期,消防救援隊伍共出動639.5萬次、營救轉移遇險人員373.3萬人次,成功應對1998年以來最嚴重汛情,出色完成“山竹”等超強臺風、四川九寨溝7.0級地震、江蘇響水“3·21”爆炸等急難險重任務和山西沁源等重大森林火災撲救,410個集體和630名個人受到省部級以上表彰,“火焰藍”形象深入人心。
消防安全基礎有效夯實。消防法治進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設施建有率穩步提升,消防裝備提質增量,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快速發展,消防宣傳“五進”、119消防獎評選廣泛開展,社會消防服務蓬勃發展,公眾消防安全素質明顯增強。“十三五”末期,全國建成消防站7969個、市政消火栓201.8萬個,發展注冊消防工程師10.4萬余人、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人員140萬人、專職消防隊員33萬人、微型消防站53.5萬個。
(二)面臨的新挑戰。
“十四五”時期,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依然突出,各類事故隱患和安全風險交織疊加,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壓力越來越大,應急救援難度越來越高,消防工作面臨嚴峻挑戰。
消防安全形勢依然嚴峻。經濟社會發展對火災防控帶來新的壓力,高層建筑、地下空間、大型商業綜合體、地下軌道交通等發展迅猛,發生火災事故極易造成群死群傷。新技術新材料新業態不斷積累新風險,一些“想不到、管的少”的領域風險逐漸凸顯,新冠肺炎疫情也增加了不確定性,災害事故防范處置難度增大。產業轉型遷移衍生新風險,鄉鎮農村消防安全“洼地”愈加凸顯,“多合一”“九小”等場所大量滋生,易地扶貧搬遷高層建筑安置場所消防安全風險突出,火災呈易發頻發態勢。
應急救援任務艱巨繁重。我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災害鏈特征日益突出,全災種救援面臨空前挑戰。消防救援尖刀力量短缺,現代化救援裝備亟待加強,綜合保障能力有待提升,應急預案和聯動機制尚需完善,實戰實訓效能仍需提高,超高層建筑、地下軌道交通、商業綜合體、大空間大跨度廠房、大型煉化裝置等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難題尚未完全破解,應對處置“巨災大難”的極限救援能力亟待提升。
消防安全基礎總體薄弱。消防救援隊伍在城區、化工園區、開發區等仍有“空白點”,一線監督執法力量嚴重不足,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發展不平衡,農村地區消防力量尤為薄弱。建設工程消防審驗力量明顯不足。消防安全責任制仍需健全,公共消防設施、森林草原防滅火設施存在“欠賬”,火災風險監測預警和防范化解機制亟需健全,精準化消防監督執法和綜合監管有待增強。單位本質安全水平總體不高,社會專業消防人才總量不足,公眾自防自救能力尚需提升。
(三)發展的新機遇。
“十四五”時期,我國進入新發展階段,仍然處于重要戰略機遇期,繼續發展具有多方面優勢和條件,為消防事業改革發展帶來前所未有的歷史機遇。
黨中央堅強領導為消防改革發展提供根本保證。習近平總書記對消防救援隊伍給予特殊關愛,黨中央、國務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統籌發展和安全,對消防工作作出重大決策部署,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應對處置各類災害事故指明了前進方向。黨的集中統一領導的政治優勢、集中力量辦大事的體制優勢,為有效履行核心職能提供了堅強保障。
新發展理念為消防工作高質量發展開辟廣闊空間。各地區各部門把安全發展統一于貫徹新發展理念各領域和全過程,為消防改革發展提供了有利契機。人民群眾對更高質量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需要持續提升,社會消防力量穩步壯大,消防公益事業蓬勃發展,公眾消防安全素質不斷提升,為推動消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匯聚起磅礴力量。
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為消防改革創新提供重要支撐。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發展,我國新舊動能加速轉換、具備更高安全性的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新業態大量涌現,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5G等高科技在消防領域深度集成應用,大幅降低消防安全風險,有效提升了消防安全監測預警、監管執法、指揮決策、應急救援等能力,為消防工作轉型升級聚力賦能。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訓詞精神,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消防救援隊伍建設新路子,以保障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增強全災種救援能力為主線,以夯實消防治理基礎、補齊改革發展短板和加快隊伍全面發展為著力點,不斷推動理念思路、體制機制、方法手段創新,大力提升消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全力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維護社會穩定,為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和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提供堅實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黨對消防工作的全面領導,充分發揮黨的領導政治優勢,把黨的領導落實到消防工作各領域全過程各環節,完善上下貫通、執行有力的組織體系,形成全社會支持和參與消防改革發展的合力,為推動消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根本保證。
——堅持“兩個至上”。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第一位,把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作為消防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全方位提升服務人民、保障安全的層次和水平,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堅持深化改革。把改革貫穿消防工作始終,充分運用新發展格局釋放的紅利,著力破解制約消防工作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積極培育新的增長極,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為走出中國特色消防救援隊伍建設新路子、推動消防工作高質量發展注入新活力、提供新動能。
——堅持預防為主。貫徹消防工作方針,強化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突出精準治理、依法管理、社會共治,不斷創新治理手段,加強人才支撐和綜合保障,充分發揮聯防聯控、群防群治和市場機制作用,從源頭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著力提高消防治理和綜合應急救援能力。
——堅持科技引領。全面融入科技強國戰略和“智慧城市”建設,優化整合各類科技資源,推進消防科技自主創新,加強產學研用深度融合和科技成果轉化,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能、新材料等前沿科技在消防領域廣泛應用,提高消防工作的科學化、專業化、智能化、精細化水平。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消防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和中國特色消防救援力量體系基本建立,消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取得重大進展,城鄉消防安全基礎更加穩固,消防工作法治化、社會化水平明顯提升,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的消防救援隊伍建設管理體制基本健全,全社會防范火災事故的能力顯著增強,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重特大火災事故有效遏制,應對處置各類災害事故的能力大幅提升。到2035年,建立與基本實現現代化相適應的中國特色消防治理體系,消防安全形勢根本好轉,覆蓋城鄉的中國特色消防救援力量體系全面構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應對處置“巨災大難”能力達到新的更高水平,中國消防救援成為彰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重要標志。
分項目標:
——現代化消防治理水平顯著提升。消防法律法規體系日臻完善,消防安全風險防范機制、新型監管機制逐步成熟,公共消防設施全面加強,消防監管力量向鄉鎮延伸,消防安全責任制有效落實,綜合治理精準高效,消防安全環境明顯改善。地方各級消防安全委員會常態運行機制更加優化,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示范建設、社區消防安全升級改造示范單位建設全面完成。
——中國特色消防救援力量體系基本構建。消防救援力量布局更加科學,應急救援拳頭力量堅強有力,機動力量全域作戰能力明顯提升,航空應急救援力量初具規模,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快速發展,高素質人才隊伍穩步壯大。各級消防救援隊伍正規化建設總體達標、領軍及后備人才基本配齊,政府專職消防隊建設基本達標。
——全災種救援能力全面提升。應急救援協同機制順暢高效,現代化指揮體系初步構建,專業能力、應急裝備和綜合保障提檔升級,執勤訓練緊貼實戰、科學規范,復雜條件下火災撲救和綜合應急救援能力顯著提升。消防救援尖刀力量全面建立,消防救援訓練培訓及職業病防治場所基本建成,裝備建設、物資儲備及戰勤保障場所建設總體達標。
——科技引領支撐作用更加凸顯??萍假Y源、信息資源配置更加優化,管理創新和激勵機制進一步完善,基礎理論研究、關鍵技術攻關、先進裝備研發取得重大突破,科技動能轉化成效全面顯現,消防科技支撐、信息化應用水平明顯提升。國家級消防科研平臺和新型消防信息化基礎設施基本建成。
——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單位消防安全風險隱患“自知、自查、自改”有效落實,基層消防安全管理全面加強,多元化社會消防治理機制更加完善,公眾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顯著增強,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消防共治格局初步構建。消防站全部向公眾開放,各級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基本建成,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人員全部持證上崗。
三、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風險,提升全社會抗御火災能力
(一)壓實消防安全責任。
強化落實政府領導責任。修訂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制定地方政府及部門消防工作責任清單,推動建立黨委政府定期研究、消防救援機構定期報告“雙定期”機制,健全落實森林草原防滅火行政首長負責制,加快構建“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消防安全責任體系。健全各級消防安全委員會等消防工作機制,加強消防工作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建立健全火災警示約談、重大火災隱患掛牌督辦、消防安全重大問題問責和抄告反饋等制度,強化行業、部門、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完善消防工作考核機制,建立實施消防工作巡查、評估制度,考核巡查結果作為政府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理順機動力量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職責,加快形成“配合防、專業救、綜合管”運行模式。開展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地區(行業)消防安全檢查評估。
依法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要求,依法督促本行業、本系統相關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文物等部門建立完善行業系統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實施標準化、規范化管理,提升本系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發展改革、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市場監管等部門建立信息共享、執法銜接、移交查辦等制度,明確消防監管職責邊界,加強部門監管。加強消防救援機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對行業主管部門的服務指導,強化聯合執法,形成監管合力。健全完善森林草原防火責任制,落實相關部門工作職責。
全面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建立健全責任明晰、實用可行的消防安全制度,嚴格落實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和經營主體防火責任,強化責任閉環管理。深入推行單位風險隱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諾、風險申報制度,實行重大火災隱患報告制度,依法查處承諾報告失實行為。加快構建消防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分類編制火災風險指南和檢查指引。全面推進社會單位“四個能力”達標建設,完善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建立健全自主管理機制和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培訓考試制度。全面推廣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管理達標建設經驗,推動連鎖經營企業、集團企業建立符合現代企業管理的消防安全內控機制。
加強基層消防綜合治理。鄉鎮(街道)可結合基層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建設,建立消防組織,建立健全專兼職消防工作隊伍,實行包干到村(社區),確保事有人干、責有人負。充分發揮鄉鎮(街道)等作用,運用綜治、綜合執法隊伍和社區力量等,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機制。加強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監督檢查、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延伸消防安全管理網絡。結合基層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探索授權或委托有條件的鄉鎮(街道)承擔消防行政執法事項。根據事業單位分級管理原則,有條件的地方可統籌將事業編制專職用于消防工作。積極推行消防站、政府專職消防隊開展防火工作、消防文員輔助執法,多渠道擴充一線防火力量。建強農村消防組織,落實村“兩委”消防安全工作責任,明確消防安全管理人,實行網格員包干到戶,強化群防群治。
(二)推行新型監管模式。
加強消防執法監管。深化消防執法改革,優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政策措施評估,完善配套工作機制,提高監管效能和服務水平。加強抽查結果公示運用,建立綜合分析研判機制,依法懲治震懾違法違規行為,及時預警和防范區域性、行業性風險。推行“指導式”檢查、“說理式”執法,教育引導單位人員、社會群眾識別安全風險、自改常見隱患,督促工程參建主體嚴格落實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加強森林草原防火執法監督,全面推行執法公開,強化責任追究。建立跨部門數據信息共享機制和平臺。
強化重點領域監管。聚焦火災高風險行業領域和單位場所,盯緊突出風險隱患和違法行為,結合重大節日和重要節點,有計劃地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實施精準監管。加大消防產品監督管理力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達到立案標準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進一步厘清重點領域消防管理責任,依法依規壓實屬地管理責任、行業監管責任、單位主體責任和基層網格責任,加強針對性監管,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加強消防執法營商環境評估,建立執法廉潔指數和評價體系,強化結果應用。改進完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監管機制。強化重大活動消防安保工作。
實施“互聯網+監管”。充分運用物聯網和現代信息技術,全時段、可視化監測單位消防安全狀況,實時化、智能化評估消防安全風險,提高預測、預警能力,分級分類實施差異化消防安全線上監管。積極融入各級政務系統和政務服務平臺,共享信息資源,優化消防事項辦理,全面推行預約辦理、同城通辦、跨層聯辦、容缺后補、綠色通道、郵寄送達等舉措,實現“一網通辦、一網統管”,不斷提高便民利企服務水平。
加強消防信用監管。建立完善消防安全領域信用管理辦法,健全多部門信息共享、失信聯合懲戒及信用修復等機制,將消防失信信息納入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和全國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錄入全國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構建全國消防安全誠信管理體系。加強和規范信用等級評定、信用異議處理,依法對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落實信用修復政策。強化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信用監管,對嚴重違法違規的依法實行行業退出、永久禁入。
嚴格火災調查問責。依法建立完善火災調查處理機制,加強部門協調,強化火災調查處理掛牌督辦和整改措施落實評估,加大火災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力度。加強亡人、有重大社會影響火災事故倒查問責,從嚴調查處理同一區域反復發生的同類火災事故。完善火災案件行刑銜接機制,加強部門協作,嚴格刑事責任追究,強化問責效果。健全火災調查處理證據規則和標準體系,加強人才梯隊建設,提升專業能力和質量水平。強化火災延伸調查、案例復盤及結果應用。
(三)精準整治突出問題。
深入推進高風險領域整治。大力實施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深入推進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緊盯大型商業綜合體、高層建筑、地下空間、石油化工企業、大型油氣儲存基地、人員密集場所、文博單位、校外培訓機構和群租房、“多合一”等高風險領域,持續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完善重大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行業集中約談、曝光警示機制,加大分類施策和整治力度。加強鄉鎮工業園、特色小鎮、旅游民宿、小微企業、直播平臺、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等消防管理,防范鄉村新興產業消防安全風險。
集中整治突出火災隱患。建立健全專項整治等級響應制度,聚焦普遍性、源頭性消防安全問題,針對違規用火用電、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違規住人、消防設施損壞、人員培訓不到位及違反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等突出隱患,適時開展集中整治。加強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場所消防安全工作,強化源頭把關和重點防范,“一區一策”靶向整治火災隱患。適時開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和歷史地段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加強連片村寨、傳統村落等鄉村地區火災隱患整治,加快電氣線路、爐灶等安全改造升級,改善消防安全條件,降低火災風險。
積極防范新業態新材料新風險。圍繞新能源汽車、新型儲能設施、氫能源、電動自行車、生物醫藥、冷鏈倉庫、冰雪運動娛樂等新材料新業態消防安全風險,加強建設工程消防設計論證源頭管理,研究制定針對性防范化解措施,加強排查整治。加強水電氣熱等城市生命線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落實監管責任,強化源頭管控,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行業監管部門和生產企業、科研單位應健全完善新材料、新業態火災風險預估預判機制,科學制定安全標準,加強消防管理,優化落實本質安全措施。
(四)提升風險防范能力。
加強消防安全風險評估。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風險評估、定期研判和預警提示機制,加強大城市、城市群及重點區域和森林草原火災高風險區消防安全狀況評估,加強針對性防控措施,防范化解全局性、系統性消防安全風險。加強消防安全風險防控體系研究,完善特大城市消防治理體制機制,落實更高標準的火災防范措施,建立早發現、早預警、早防范機制,為消防治理決策提供技術支撐。
提高火災智能防控能力。積極融入“智慧城市”、“智慧社區”、應急管理信息化體系、住房和城鄉建設信息化體系,建立互聯共享機制,構建和深度運用消防安全大數據系統,加強火災風險分析研判、早期識別和監測預警。結合“互聯網+基層治理”行動,推動將消防管理嵌入基層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鼓勵有條件的鄉鎮(街道)建設消防物聯網智能火災監控平臺,與本地區“智慧消防”系統聯通。加強遠程監控、物聯網監測、電氣監控等信息化手段運用,加快輕型化、集成化、智能化消防監督檢查、火災調查裝備配備,提高火災防控效能。
全面推行專家檢查制度。分級組建消防安全專家庫,分行業領域成立專家組,建立完善工作機制,精準開展指導服務。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創新“執法+專家”工作模式,開展消防檢查、專業評估和隱患督改等,提升執法質效。整合相關行業領域專家資源,開展消防安全風險隱患專題研究、分析研判,加強對規律性、普遍性重大消防安全問題檢查整改,制定綜合治理措施。建立完善森林草原防滅火專家庫。
四、構建中國特色消防救援力量體系,提升全災種應急救援能力
(一)建強應急救援主力軍。
堅持黨對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絕對領導,牢固樹立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訓詞精神的根本指導地位,對標應急救援主力軍和國家隊定位,全面加強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建設,建立完善與消防救援高風險、高負荷、高壓力職業特點相適應的建管訓戰體系、職業保障機制和尊崇消防救援職業的榮譽體系,不斷提升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水平。積極適應“全災種、大應急”綜合救援需要,制定消防救援力量發展規劃,科學布局建設一批綜合應急救援尖刀力量,加強“高低大化”火災撲救和地震、水域、山岳、核生化等專業救援隊建設,填補救援力量空白,補齊能力建設短板,加大中西部地區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建設支持力度,打造“重點駐防、及時響應、高效處置、覆蓋全國”的攻堅救援力量體系,提高全災種和極端條件下的應急救援能力。圍繞森林草原滅火和地震地質災害救援、抗洪搶險等任務需要,建設統一指揮的跨區域機動力量,優化隊伍布局和編成,明確調動權限和程序、與屬地關系及保障渠道等,精準實施分區域、常態化、季節性集中輪換靠前駐防,著力加強重點林區、七大流域和重要生態保護目標大規??焖偌Y和應急救援能力,構建“精準前置、力量流動、區域聯動、輻射全國”的網狀布防格局。
(二)發展消防救援航空力量。
依托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充分運用現有資源,按照“急用先行、效益優先、布點織網”的原則,率先在重點城市、森林草原火災等自然災害高發地區及有條件的地區建設航空救援專業力量,加強現有航空力量建設,增加森林航空消防機源和數量,統籌建設反應靈敏、結構合理、規模適度、各方參與的航空救援力量體系。建設一批航空器起降場地和保障設施,加強訓練設施、油料供給、裝備物資等綜合保障。建立健全航空專業人員訓練培訓、資質認定等標準,加強航空人才引進、培養及制度建設。建立完善指揮調度、機隊運行、訓練管理和綜合保障,以及航空救援空域保障和航空器跨區域救援協調等機制。加強消防救援航空力量與政府部門、軍隊、企業等資源協調共享,強化聯勤聯訓和應急演練。采取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研發、購置航空器參與消防救援航空力量建設。加強航空突擊力量和高原航空救援能力建設。
(三)壯大多種形式消防隊伍。
加快發展多種形式消防隊伍,作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重要補充,構建多元互補、覆蓋城鄉的中國特色消防救援力量體系。大力發展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和消防文員,納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力量統籌規劃布局,堅持職業化建設方向,建立完善與消防救援職業高危特點相適應的職業保障機制,暢通優秀專職消防隊員、地方森林撲火隊員加入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通道。依法落實企業“應建盡建”專職消防隊主體責任,配齊配強人員、車輛裝備、消防船艇等,加強專職消防隊員職業保障,滿足企業消防安全保障需要。推動鄉鎮(街道)、農村(社區)和符合條件的社會單位全面建立志愿消防隊或微型消防站,提高初起火災撲救能力。加強森林草原防滅火社會救援力量建設指導,探索建立森林火災義務消防員和志愿者制度。
(四)提高綜合實戰實訓能力。
堅持戰斗力標準,強化消防救援隊伍實戰化訓練,加強實戰實訓基地、綜合保障平臺建設。改革訓練模式,創新訓練方法,完善考評機制,突出實景實地實操訓練,加強日常“六熟悉”和主要災種訓練演練,廣泛開展崗位練兵,強化心理訓練和訓戰安全,推動訓練從“傳統競技”向“等級達標”轉變。定期開展“火焰藍”比武競賽及消防職業技能競賽。加強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與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社會救援力量共訓共練、聯勤聯戰,提高火災防控、應急救援和區域聯動處置效能。深入開展森林草原火場勘察和風險調研,建立完善氣象、林草、水利等多部門會商機制,強化針對性火災撲救和應急準備。建立健全應急救援任務分層級響應機制和常態化演練機制,強化隊伍、裝備、物資等支撐保障,加強火災、地震、洪澇、臺風、特長隧道救援等災害事故應急救援研究,定期開展全國性、區域性實戰演練,錘煉提升實戰能力。
(五)加快構建現代化指揮體系。
圍繞實戰需要,加快建設消防救援現代化指揮體系,轉變作戰理念、改進指揮模式、加強人才培養、夯實工作基礎,提升精準預警、科學救援、聯勤聯動、處置指揮能力,逐步實現防范救援救災一體化。依托119接處警和智能指揮系統建設應急救援調度指揮平臺,規范優化調度指揮機制,將專職、志愿消防隊伍和社會應急力量統一納入調度系統。加強預案科學編修和全生命周期管理,編制火災、地震、洪澇等常見災種和巨災預案,建立完善預案評估制度,加強與有關應急預案有序銜接,推進數字化、可視化、智能化預案建設。健全應急工作聯動機制,整合運用政府部門、企業、社會等應急救援力量,加強應急管理、公安、衛生健康、氣象、交通運輸、水利、自然資源、糧食和物資儲備等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資源互聯互通,建立完善軍地協同聯動機制,充分發揮解放軍、武警部隊和民兵作用,構建集響應、指揮、協同、處置、保障為一體的應急救援聯調聯戰運行模式。加強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成渝城市群等區域應急救援協同聯動,提高重特大災害事故應對處置能力。加強專家庫等智囊團建設,充分發揮輔助決策作用。
五、加強應急救援綜合保障,提升攻堅打贏能力
(一)加快應急裝備現代化建設。
聚焦實戰打贏,優化調整應急救援裝備品類、規模和結構,補齊巨災應急救援裝備短板,推動新一代主戰裝備研發列裝,推進裝備通用化、系列化、模塊化,提高“全災種”應急救援攻堅能力。在充分利用現有裝備資源基礎上,加大先進適用裝備配備力度,統籌加強滅火、應急救援和應對處置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裝備建設,升級人員防護裝備。打造“高精尖”攻堅裝備集群,加快輕量化、智能化、多功能、高性能裝備科研攻關、示范應用和采購配備,推動無人化和遠程遙感技術實踐應用。加大對高風險區域和欠發達地區裝備扶持力度。加強規范管裝、質量管裝、科學用裝能力。廣泛開展裝備器材技術革新活動。
(二)提升戰勤保障實戰化能力。
立足搶大險救大災,統籌社會資源,創新建設模式,加強實體運轉、高效遂行的各級戰勤保障力量建設,廣泛開展達標創建活動,配齊專業人員及物資裝備設施,提升全任務、全地域、全要素保障能力。打造國家、省域、市域三級多種形式戰勤保障體系,強化巨災情景下的戰勤保障預案編制、能力評估、物資儲備、裝備配備、應急準備等,滿足大規模、長時間、高強度的應急救援戰勤保障峰值需要。加強區域和省級應急救援裝備技術保障平臺建設,完善維修檢測等設施,配足相關專業設備,提升特種裝備器材維修保養質效。健全戰勤保障分級響應、力量調度、組織指揮機制,建立跨部門合作、跨區域協同和社會聯動機制,強化應急保障演練,提升協同保障和應急聯動能力。
(三)推進裝備物資多元化儲運。
積極融入國家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加強應急裝備物資實物儲備,構建集中管理、統一調撥、平時服務、災時應急、采儲結合、節約高效的保障網絡。完善國家、省域、市域三級應急裝備物資儲備布局,合理確定儲備品類和規模,優化儲備結構,健全儲備機制,確保儲備質量。加大人口密集、交通不便和災害高風險區域應急裝備物資儲備力度。建立完善企業協議儲備、產能儲備、物資代儲和物流配送等機制,統籌運用緊急生產供應、收儲輪換、調撥調用等方式,拓寬物資供應渠道。整合社會儲運投送資源,建立完善緊急運力調集、跨區域優先快速通行等機制,加強人員、物資輸運訓練演練,提高應急力量、裝備物資等快速調用、精準投送能力。加強機動力量應急保障單元、戰勤物資儲備庫、交通運輸保障力量建設,推動物資模塊化儲備、前置性預儲。
(四)加強現場通信全域化保障。
建設低時延、大帶寬的空天地一體化通信網、指揮網,推進應急戰術互聯網和數字化戰場建設,加強關鍵通信裝備配備,打造高效暢通、穩定可靠的現場指揮應急通信系統,滿足“斷路、斷網、斷電”等極端惡劣條件下應急救援現場融合通信需要。加快消防救援領域大型無人機、智能跟蹤拍攝機器人、高適應性衛星通信、單兵室內和有限空間定位等新技術深度應用,破解復雜建筑、地下空間、地鐵線路、山林地帶等通信難題,滿足特殊災害現場實時通信需要。大力推進“輕騎兵”前突小隊和志愿消防速報員隊伍建設和實戰應用,強化災害事故信息獲取,延伸應急通信“觸角”。
六、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夯實消防事業發展基礎
(一)強化規劃編修實施。
科學編修城鄉消防規劃,積極融入“多規合一”,將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消防訓練基地(中心)、應急裝備物資儲備庫、消防科普教育場館和消防力量等納入各級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等相關規劃,并將用地需求納入當地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予以優先保障。城市、縣城和有條件的建制鎮應及時編修城鄉消防規劃,其他建制鎮和鄉應在總體規劃中設立消防專篇,明確建設內容。加強規劃實施、考評和監督管理,加快公共消防設施、森林草原防滅火設施等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和數字化改造,補齊“舊賬”、不欠“新賬”。
(二)加強消防隊站建設。
各地應根據建成區面積、常住人口和滅火救援任務量等實際需求,結合城市更新行動,加快建設城市消防站和鄉鎮消防隊,配齊人員、裝備和設施。對于新建普通消防站有困難的建成區和用地緊張區域,可采取改建、配建、租賃等方式及模塊化、移動式消防站等形式,加密消防站點,構建以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為支點,小型消防站全覆蓋的滅火和應急救援網絡,縮短應急響應時間。鼓勵全國重點鎮和經濟發達鎮參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建隊。2025年,城市消防站、鄉鎮專職消防隊建設基本達標。
(三)加強消防水源建設。
加強市政消防供水建設,落實發展改革、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責任,將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鶴)與給水管道、計量設施等市政給水系統同步設計、建設和使用,加強標識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管理。無市政集中供水或市政供水能力不足地區,以及地震設防地區和有需求的高速公路封閉區內應建設消防水池等儲水設施。采用井水等地下水源和江河湖海水庫等天然水源作為消防水源的,應當按照有關標準設置取水設施。建立完善消防水源建設管理機制,落實各方責任,提高供水可靠性。2025年,城市、縣城和建制鎮市政消防水源建設達到國家標準,基本實現城鎮建成區消防供水全覆蓋。
(四)改善農村消防條件。
各地應結合鄉鎮國土空間規劃、村莊規劃編制實施和農村供水保障、道路暢通等鄉村建設行動,同步規劃建設農村消防設施、消防水源、消防力量和消防車通道等,加強資金投入和維護管理,滿足火災撲救需要。各地要加大農村缺水地區消防設施建設支持力度,采取修建消防水池、水窖等方式解決消防用水。針對連片村寨、傳統村落火災隱患等突出風險,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改造、“平安農村”創建、易地搬遷和“電改、灶改、水改”等,加強防火改造,推廣配備簡易消防設施,降低火災風險,有效防范“小火亡人”和“火燒連營”。
七、強化科技引領和人才支撐,驅動消防事業創新發展
(一)構建高效創新機制。
全面深化消防科技管理改革,制定消防科技創新發展計劃,完善科研組織管理方式,優化科技評價與科研激勵機制,構建開放高效的消防科技創新體系。結合國家高等學校“雙一流”建設,建強應急管理、消防領域、工程領域等學科專業,突出對消防科技創新的支撐驅動作用。加快應急管理部消防研究所現代科研院所制度改革,建立規范高效的運行機制,完善高層次科技人才培養、引進機制,加強資源整合,擴大科研自主權,強化績效管理,釋放支撐服務應急管理事業新動能。加強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工程消防技術研究支撐力量建設。積極融入國家科技創新戰略大局,推進科研院所、高校、企業科研力量優化配置和資源共享,引導科研多元化投入,提升創新鏈整體效能。
(二)突破關鍵核心技術。
加強消防治理、工程防火、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等基礎理論研究,加大火災防控重點領域和關鍵技術科技攻關,推動消防科技原始創新與產出。加強“卡脖子”技術與關鍵核心裝備攻關,突破災害事故處置技術瓶頸。重點研發無人化、智能化、模塊化高精尖消防裝備,推動災害事故救援主戰裝備高端化、高精尖裝備國產化,強化消防裝備現代化科技支撐。突破應急通信與科學指揮關鍵技術,大力研發災害事故現場全息感知、融合通信與智能化指揮調度技術裝備,強化應急救援輔助決策支撐。突破本質安全、經濟高效、環境友好的火災防控技術,加強火災智能防控技術研發,強化消防安全精準治理支撐。
(三)推動科技成果轉化。
深入落實國家科技成果轉化改革部署,優化完善消防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強化成果轉化激勵,完善消防科研人員職務發明成果權益分享機制,推進產學研在成果轉化領域的深度融合。加強國家級消防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平臺建設,建立消防及相關領域技術創新中心,依托消防救援隊伍建設一批成果推廣應用示范基地。優化科技評價機制,加快先進成果的標準化與產業化進程。建立先進適用成果目錄發布機制,建設成果推廣信息平臺,加快新型裝備示范配備和定型列裝。
(四)深化拓展信息化應用。
結合應急管理信息化發展規劃,按照統籌規劃、分級建設原則,積極運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搭建開放共享、易于迭代的全國新型消防信息化架構,構建社會化連接網絡,打破數據壁壘,強化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的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借力國家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發展戰略,積極融入“智慧城市”“智慧應急”,深化“智慧消防”建設,補齊基礎設施、網絡、數據、安全、標準等短板,加快消防信息化向數字化智能化方向融合發展。建設消防共享服務平臺,依托應急管理大數據應用系統,統一提供人工智能及全國消防地理信息、區塊鏈、模型算法等服務,構建業務共享體系。全面升級消防信息網絡結構,建設智能運維保障平臺。積極參與國家應急指揮總部、區域應急救援中心信息化建設。
(五)打造高素質人才方陣。
結合國家學科專業體系改革和應急管理學科建設,鼓勵高等院校開設消防相關專業,建強一批特色院校和一流專業,加快建立完備的消防領域高層次人才培養體系。加強中國消防救援學院建設,加強各級消防訓練基地及師資力量建設,強化與消防救援隊伍融合發展。加大消防專業人才招錄和培養力度,探索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企業事業單位和優質專業培訓機構等合作培養模式,引導職業院校開展消防技能人才培養,拓寬人才培養渠道。實施消防救援人員“藍焰英才”工程、“橙才”計劃,加強消防領軍及后備人才培養,突出“高精尖”、優秀年輕人才培養使用。改革人才培養、使用、評價和激勵制度,建立專業人才目錄清單,強化跨國(境)交流,打造國際一流水平人才方陣。建立緊貼實戰的專業培訓和資質認證體系,實施消防救援人員等級資質評定。加強建設領域工程消防技術人才培養。建立特聘、返聘專家庫,打造高水平的新型高端消防智庫。
八、筑牢消防治理基礎,構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一)全面加強法治保障。
加快改革配套和重點領域立法。強化立法與改革相銜接、相統一,深入貫徹中央深化消防執法改革部署,加快推進消防法、消防救援人員法等消防法律法規制修訂,加強職業立法保障,建立一套保障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依法履職、成熟定型的執法執勤制度體系。鼓勵自由貿易試驗區、海南自由貿易港、粵港澳大灣區、雄安新區、深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和上海浦東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等地區圍繞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因地制宜加強地區性立法。
嚴格消防法律法規執行實施。深入推進消防法實施,全面推行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告知承諾制,全面落實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制度,大力加強消防安全重點領域執法,加強和規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推動消防執法改革政策全面落地。健全消防安全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細化行政處罰等級,進一步規范消防監督檢查程序,強化執法全過程監督,提升執法質量和規范化水平。建立完善和規范實行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嚴格執行移送標準和程序。加強消防執法隊伍建設,嚴格執法準入門檻,全面推行執法人員資格考評認證、持證上崗和動態管理制度,強化人員教育培訓。
加大消防標準規范供給力度。制定消防標準化工作發展行動計劃,加快推進配套支撐國家政策實施和關鍵需求引導下的技術和管理標準編制,重點加強新型滅火和應急救援裝備、消防員防護裝備、森林消防裝備、綠色阻燃建筑材料、智慧消防設施、消防信息化、工程防火、森林防火等標準制修訂,建立健全以強制性標準為主體、推薦性標準相配套、適應行業領域管理的消防標準規范體系。加強標準實施,加快推進地方消防標準制修訂,鼓勵各地成立消防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制定填補空白的地方消防技術標準。加強和規范消防領域團體標準管理。
(二)推動社會多元共治。
壯大社會專業力量。完善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加強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管理辦公室建設,加快培育壯大注冊消防工程師等社會消防專業人才隊伍,加強和規范管理。規范消防技術服務發展,加強執業管理,改革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機制,加大社會消防服務供給,提升服務質量。鼓勵超高層公共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大型化工企業等社會單位聘用注冊消防工程師參與消防安全管理,提升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充分運用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等社會力量,參與消防安全治理。引導消防協會規范發展,加強行業自律管理。鼓勵發展消防公益組織。
發動群眾參與治理。將消防工作融入網格管理、聯防聯控等機制,充分發揮基層網格員、志愿者、保安等群防群治力量作用,實現基層消防管理全覆蓋,筑牢社會火災防控人民防線。探索“社區黨建+消防志愿服務”等模式,開展多種形式消防志愿服務活動,倡導在重大活動、重要節日期間參與社會面火災防控工作。鼓勵單位員工和知情群眾舉報火災隱患,健全受理、查處、反饋、獎勵等機制。建立火災隱患“吹哨人”制度,對發揮重大作用的“吹哨人”予以獎勵。
發揮保險功能作用。充分發揮保險等市場機制在火災防范、應急救援、消防公益等方面作用,鼓勵保險機構發揮火災風險評估管控和火災事故預防功能,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層次的消防安全風險分擔機制。鼓勵、引導公眾聚集場所和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品等企業投?;馂墓娯熑坞U等險種。保險機構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對保險標的的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將單位消防安全條件與保險費率等掛鉤,依法按照保險合同約定開展理賠工作。
(三)提升公眾消防素質。
強化消防安全宣傳。建強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全媒體”工作平臺,拓展主流媒體宣傳陣地,強化消防知識宣傳普及。大力發展多種形式消防宣傳服務站點,深入推進消防宣傳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加大優質消防宣傳產品供給,引導電信運營商、快遞企業、電商企業等社會力量參與消防文化宣傳,廣泛開展消防影視劇、動漫、短視頻、公益廣告等創作,擴大宣傳覆蓋面。廣泛開展“119”消防宣傳月活動、119消防獎評選表彰、“火焰藍風采”群眾文化活動等,培樹、宣傳消防英雄模范和熱心消防事業的社會人士,推動消防公益事業發展。
強化消防安全教育。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國民素質教育、普法宣傳、科普推廣、職業技能培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等工作,建立完善學校消防安全教育長效機制。依托國家數字教育資源公共服務體系,大力推進“互聯網+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教育分眾化、科技化、便捷化水平。加強消防博物館、體驗館、主題公園、廣場(街區)等科普場所建設,加大消防站開放力度。大力推進鄉鎮(街道)社區網格力量和消防志愿者參與消防宣傳教育工作,提升公眾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強化消防安全培訓。落實行業、部門、單位消防安全培訓責任,加強對黨政領導干部、行業系統管理者、村(居)民委員會負責人、網格員、消防安全管理人、物業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微型消防站隊員等重點人群培訓,嚴格落實單位員工“先培訓、后上崗”要求。鼓勵社會培訓機構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充分運用“互聯網+培訓”等方式,拓寬培訓渠道和覆蓋面。加大對商業綜合體、學校、醫院、養老機構、殘疾人服務機構、監管場所等重點人群的培訓力度,提升消防安全“四個能力”。
(四)深化國際交流合作。
加強國際多領域消防交流,完善中國—東盟消防安全交流合作機制,引領共建“一帶一路”國家消防合作。舉辦國際消防競技體育賽事,深化多邊合作和交流互鑒,提升國際消防領域影響力。積極參與消防領域國際標準制定,積極開展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和國際先進水平消防標準研究,推動消防安全標準和規則互認。加強跨國(境)應急救援隊伍能力建設,建立跨國(境)聯合救援機制,提升參與國(境)外重大災害事故應急救援、緊急人道主義援助的能力,展現大國擔當和大國責任。
九、實施一批重大工程,推動消防事業高質量發展
(一)社會消防安全能力提升工程。
實施行業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示范標桿建設、單位社區消防安全能力提升行動。建設國家火災事故調查分析實驗室,加強省級火災調查技術中心建設。加強消防監督執法、火災事故調查裝備配備。
(二)國家尖刀救援力量建設工程。
建設駐地北京的中國救援隊。依托河北石家莊、遼寧沈陽、浙江紹興、廣東廣州、重慶、新疆烏魯木齊等地區6支機動專業支隊建設國家特種災害救援隊。依托山東、云南搜救犬機動專業支隊建設2支中國救援搜救犬專業救援隊。結合華北、東北、華中、東南、西南、西北區域應急救援中心建設,整合有關力量建設6支區域救援隊。
(三)消防救援航空力量建設工程。
在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深圳、重慶等6個城市和其他省份建設航空應急救援專業力量,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建設航空應急救援力量。依托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其他專業救援隊伍等場所建設一批應急救援航空器起降場地和保障設施(力量),研發應急救援航空調度信息平臺。
(四)消防救援隊站建設達標工程。
開展消防救援隊站建設達標活動,城市消防站、鄉鎮專職消防隊分別達到《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鄉鎮消防隊》標準。支持配備一批適應新型城鎮、現代化農村建設的滅火和應急救援車輛裝備。
(五)應急裝備現代化建設工程。
結合自然災害防治現代化工程,7個地區中心省份、12個西部省份、東北三省、21個國家級石油化工產業園等重點地區的消防救援隊伍配備示范性消防車輛器材,各地配備先進適用關鍵裝備。加強抗洪搶險、城市排澇、地下空間救援和森林滅火專業裝備建設。加強新型通信裝備研發配備,為地震帶沿線地區“輕騎兵”前突小隊和志愿消防速報員隊伍配備專業適用通信裝備。加快機動力量應急裝備升級換代。
(六)戰勤裝備物資綜合支撐工程。
建設北京、沈陽、紹興、武漢、南寧、成都、銀川、烏魯木齊等8個國家級應急裝備物資儲備庫,新改擴建31個省域分庫、227個市域分庫。加強模塊化、智能化、機動性應急裝備物資儲備以及專業運輸車輛配備。建設省域戰勤保障基地、省域應急救援裝備技術保障平臺。建設機動力量保障物資儲備庫。
(七)應急救援訓戰效能提升工程。
建設國家消防競技運動培訓基地、中國—東盟應急管理合作基地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康復休整基地。建設6個國家水域救援(抗洪搶險)訓練基地,建設10個國家級化工應急救援基地和4個國家級煤化工事故處置實戰實訓基地。建設國家森林草原滅火與航空救援訓練基地和5個區域駐訓備勤保障基地、7個應急交通保障大隊,升級改造機動力量訓練大隊場地設施,配備相應器材裝備。
(八)科技信息化創新引領工程。
建設國家火災防治技術研發與測試基地、國家消防救援裝備研發與測試基地,推進火災防治與消防救援裝備現代化建設。搭建新型消防信息化支撐平臺,建設全國消防應用“大市場”、基礎數據資源池,升級信息化網絡和基礎設施,建設信息化應用運維平臺。加強消防救援總隊應急救援指揮平臺建設。加強機動力量調度指揮平臺和信息通信建設。
(九)高素質專業人才培育工程。
加快消防救援緊缺人才、領軍人才培養。依托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天津、南京、昆明等3個訓練總隊分別建設國家級綜合消防訓練基地,加強31個總隊級、100個支隊級消防訓練基地建設,加強消防指揮、消防工程、火災調查、核生化消防、航空救援等領域緊缺人才培養。加強中國消防救援學院學科專業、師資力量、辦學條件建設。
(十)公眾消防安全素質提升工程。
依托科技館、博物館、防災教育基地、城市森林公園等建設一批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設數字化消防宣教平臺。依托中國消防博物館建設中國防火防災教育基地。支持內蒙古、遼寧、黑龍江、江蘇、浙江、江西、山東、河南、湖南、廣東、貴州、云南、陜西、甘肅等14個省份建設國家級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鼓勵城市因地制宜建設規模適當的消防科普教育基地。開展消防安全素質調查評價。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規劃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可操作、可評估、可考核的實施方案,細化時間表、路線圖、優先序,結合任務特點提出滾動工作計劃安排。建立健全規劃實施、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密切工作聯系,加強責任傳導,強化跨地區、跨部門協同配合,推動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改革舉措落地實施,確保實現規劃各項目標任務。
(二)加強經費保障。
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加強資源統籌,在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的基礎上,結合財政收支情況,各級財政對規劃實施予以合理保障。統籌資金使用,整合優化資源,形成政策合力。鼓勵各類社會主體參與消防建設,拓寬多元投入保障渠道。
(三)加強政策支持。
加強規劃重大工程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區域規劃和有關專項規劃的銜接,推動規劃目標一致、任務統一、工程統籌、政策配套。加強公共消防設施、消防救援力量、應急裝備物資等消防基礎建設資源要素供給,優先保障規劃選址、土地供應和資金需求,落實資源要素預留和及時供應。
(四)加強評估考核。
建立健全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制度,加強規劃實施事中事后動態跟蹤、監測分析,適時開展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分析實施進展情況及存在問題,制定改進和加強措施,必要時動態調整規劃內容。加強規劃實施及績效考評,將規劃實施作為對地方政府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推動規劃落地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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